
任志强先生在其博客文章《纳税与捐赠》一文中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是实现共产主义”说开去,讲富人和穷人,纳税和捐赠等等,总之用了一大套的理论来证明其上述论点的正确。字里行间透漏出为朋友王石鸣冤叫屈的主题。
他在文章中说“穷人是不纳税的,但并不等于没有纳税的义务。穷人不纳税或者还要享受税收的转移支付”。我不知道任先生讲的富人和穷人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暂且把像任先生、王石、潘石屹和冯仑等这样的知名大款算作富人,向我辈以种田为生和工薪阶层的劳力者一定可以算作穷人。富人们纳税,我们穷人也照样纳税,比如说我的祖辈们种地交的农业税(托共产党的福去年才免了),种树、种经济作物交的农林特产税,经营行为中缴纳的营业税,发生合同或协议缴纳的契约税等等等等。虽然我们穷人缴纳的税额不能和任先生之流的富人们缴纳的数额相提并论,但我们毕竟是依法纳税了呀!而富人们交的税款又有谁敢说没有我们穷人(劳力者)的份呢?只不过是穷人们劳动创造所得,经富人们的手缴纳罢了。我想任先生可能没有种过地,可能没有当过一般的穷工人,可能没有干过勉强能够维持生活的小商小贩的艰苦工作,所以他才这样说。
他在开篇这样写到“纳税与捐赠本就不是一回事,但却在贫富差距拉大的今天共同反映出对富的仇视心态,让社会更加不和谐。”可是文章的通篇并没有举出一个穷人仇视富人的例子,社会上也鲜见有这样的例子,即便偶尔有这种现象发生,我想任先生也不必大惊小怪。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更何况由于现今社会的、制度的原因,成就了今天知识、素质、道德参差不齐的富人,从第一桶金到财富累积的今天,又有谁敢理直气壮地说他财富积累的过程没有带有原罪?听惯了商业场上巧取豪夺、尔虞我诈、翻云覆雨、互相倾轧的故事;看惯了生活中行贿受贿、投桃报李、沆瀣一气、互相利用的真实。当一个农民(穷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了一辈子却还在为温饱发愁时,想想马明哲们(富人)6600万元年薪;当一个北京学子心安理得的上清华北大时,想想河南、山东具有同样素质的学生却只能到一个普通的一本院校报到时;当王石带领他的团队登上珠穆朗玛峰时,想想还有多少穷人因买不起车票而至今还没坐过火车时。悲痛、悲壮、悲哀、悲凉任先生体谅过吗?即使是这样,穷人们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过分的举动有过吗?请不要把“让社会更加不和谐”的帽子强加给穷人,他们的牺牲,他们的忍让,他们的忠厚,他们的善良才是这个社会和谐的原因之一。
再来说说捐赠吧!汶川大地震不但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连其他国家和团体都慷慨解囊救黎民于倒悬,这是一种人性大爱的表现,是超越种族、宗教,政治的悲天怜悯之情,有很多穷人把自己的看病钱、嫁妆钱、买房钱都捐出来了,几十、几百、几千、几万,他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富人们捐多少那是他自己的事,当一个人的行为不符合人们普遍认为的行为规范时,被人议论,被人指点恐怕也是正常的事情。冯仑先生的“一个良家少女被他人描述为不是处女时,除了脱下裤子是无法像大众证明自己的清白的,而这种证明自己清白的做法则是被社会所不接受的,或者说是被社会的一种强奸。”比喻其实并不恰当,要比喻的话,我们不妨拿股神巴菲特的一句话做比喻:只有潮水退了才知道是谁在裸泳。
2008年6月3日23:57:03
: 车房


